曲格情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案件法官久拖不判的原因

刑事案件法官久拖不判的原因

来源:曲格情感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如遇久拖不判可以到该的纪检部门反映,纪检部门会催办的;到同级的人民反映,由提出纠正违法通知;到上级反映,由上级刑庭督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