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使用、处置的权利在全体村民、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手中。如果村两委会办公室有多余、闲置的,出租后又不会影响两委会的正常办公,出租未偿不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