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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素钻孔工程安全协议(4篇)

来源:曲格情感

察哈素钻孔工程安全协议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察哈素钻孔工程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外来安装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施工单位因安全管理不严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保证甲乙双方的财产不受损失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安全合同如下:

  一、乙方基本情况:

  1、进入厂区施工内容:维修厂区漏雨处。

  2、施工作业的区域:搅拌车间、半成品库房、粉剂车间、原材料库房。

  3、参与施工人数:2-3人。

  4、施工期限:6月13日至30日。

  5、负责人:

  6、安全员:

  7、联系电话:

  二、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区域前,甲方要对乙方主要管理售货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作业情况,对乙方人员的违章违纪现象,应提出批语指正。

  3、乙方未按规定施工,造成乙方人员伤害,影响甲方企业形象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对所属员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按照甲方规定的安全要求施工作业。

  2、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乙方要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甲方。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察哈素钻孔工程安全协议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察哈素钻孔工程安全协议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评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__)、《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__)、《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__)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规范和发展民爆市场,加强和发挥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经与委托单位协商,签订以下爆破工程评估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都匀二中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原都匀二中老校区(大龙大道旁)

  三、评估内容: 都匀二中建设项目控制爆破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安全评估

  四、安全评估的依据:

  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__);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GA990—20__和GA991—20__“两个标准”文件;

  4、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规和设计标准;

  5、安全评估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6、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资格材料;

  7、安全评估人员现场踏勘收集的资料;

  8、爆破试验数据的采集及相关数据的验算结果。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始至乙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之日止。

  六、安全评估的内容:

  1、爆破作业单位主要设计、施工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

  3、设计所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设计选择方案的可行性;

  5、设计方法和设计参数的合理性;

  6、起爆网路的准爆性;

  7、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定性;

  8、爆破工程环境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9、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对策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七、甲方应当提交文件、资料的范围和时间: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全评估工作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在使用文件资料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机密。具体的资料和文件参考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清单,甲方应保证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在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上签字盖章。

  上述文件和资料,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交给乙方,以保证安全评估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单位:

  1、甲方有权针对《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解释。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安全评估所需要的相关文件

  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的勘察、调研,负责外围关系的处理。

  4、对乙方提供的安全评估报告要保密,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和机构提供,

  必要时要征求乙方的同意。

  (二)评估单位:

  1、安排人员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的、实事求是的、

  客观公正的评估,不受任何个人和外来的干扰。

  2、乙方要在 3 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估工作(该时间从甲方向乙方提

  交完整的安评所需资料之日起计算)。

  3、乙方对出版的安全评估报告要负责,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的

  责任除外。

  4、乙方在对其评估过程中接触或知晓的甲方的文件和资料或其他的甲方商

  业机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安全评估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15000元),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当天将安全评估的费用一次性付清,评估所需其他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评估工作的延误,乙方可延期交付评估报告,具体交付日期由双方另行商定。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评估报告交付延期或乙方出具的报告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加倍赔偿甲方安全评估费用,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提供虚假的文件和资料,造成评估报告的失真或是无效,所引发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是最终的法律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更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单位、评估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所在地机关各执壹份。

  委托单位(盖章): 评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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