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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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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人有追偿权,只要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就有追偿权。《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有:

1、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等额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义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担保人还债后如何实现债权

担保人还债后可以通过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方式来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民间借贷保证人通过什么途径行使追偿权

民间借贷中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方法,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务人拒不担责的,则保证人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行使追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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